根据《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》(市办字〔2017〕212号)、《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》市建发〔2021〕149号,经个人申请、单位初审,现将符合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安居资格的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—2025年3月21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机构反映。
人事处电话:029-88409343
纪检监察机构电话:029-88409404。
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
2025年3月17日
序号 | 申请人姓 名 | 所在单位 | 认定部门 | 婚姻 状况 | 家庭 人口 | 住房情况 | 拟申请 保障类型 |
1 | 丁建岚 |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| 碑林区人社部门 | 已婚 | 3人 |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| 租赁补贴 |